上海每年接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500例左右。由于国家尚未出台异常反应受种者人身损害等级的统一标准,上海和全国大部分省市一样,尚未制定出具体补偿办法。
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农工党市委专职副主委金如颖指出:“目前,上海仍按照1980年的《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补偿受种者药费自理部分,受种者难以得到等同丧失利益的救济。另外,由于受种者诉求标的不同,实际补偿结果差别很大,如上海市2009年—2010年数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得到的补偿额最高66万元,最低仅10万元。”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金如颖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建议”的提案。市卫生局在书面答复中指出,提案建议非常好,表示补偿经费标准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挂钩,补偿办法兼顾其他救济制度,多方互补,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