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1: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
     
本版列表新闻
     
2012年05月27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人“受伤”的饭店?
郭 曙
  ◆ 郭 曙

  市井法案

  姚女士没想到,一次愉快的聚餐却遭遇到一次痛苦的意外。原来,姚女士家附近开了家新饭店,全家便一起去尝尝鲜。饭店装潢考究,将每一桌都用矮墙区隔,而且还用台阶将餐桌垫高。这样,不但餐桌和餐桌之间互不干扰,而且用餐区和过道区也因为高度不同而给人一种距离感。用餐快结束的时候,姚女士想去洗个手,可刚一迈步,她突然感觉脚下一空,整个人直挺挺地就朝前面摔了下去,罪魁祸首就是餐区到过道的台阶。经诊断,姚女士手部严重骨折,很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姚女士认为,受伤是因为餐厅的设计不合理;饭店则认为,主要是因为姚女士自己不小心。饭店应当对姚女士的受伤负责吗?

  【律师观点】

  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 张移 律师

  客人在饭店、浴场、宾馆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这些公共场所是否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责任呢?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当然并不是说只要客人在饭店里受伤饭店必然要承担赔偿责任。总的来看有两项标准:1.饭店是否注意到可能发生危险;2.是否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如果饭店注意到台阶的设置可能会造成顾客受伤,并且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进行足够的口头或书面提示,配置专人保护,铺设加厚防滑防摔垫,或者干脆重新装修取消台阶。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果还有人摔倒,一定是不可归咎于饭店的原因所导致,比如在饭店无法防范的情况下被人推倒、或因自身健康原因摔倒。如饭店无过错,当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要承担责任。

  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时,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由于骨折恢复的过程长,而且会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如果治疗完毕后依然有后遗症影响到身体功能的,建议姚女士可以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

  当然,《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果饭店可以证明姚女士摔倒是由于其自己的过错所致的,双方可以就赔偿的具体金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姚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民生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上海家装服务名牌专刊
   第A06版:中国新闻
   第A07版:文娱新闻
   第A08版:文娱新闻
   第A09版:国际新闻
   第A10版:国际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体育新闻
   第B01版:星期天夜光杯
   第B02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3版:星期天夜光杯·夜光杯
   第B04版:星期天夜光杯·连载
   第B05版:星期天夜光杯·都市专栏
   第B06版:星期天夜光杯·读书
   第B07版:星期天夜光杯·记忆
   第B08版:星期天夜光杯·音乐音响
   第B09版:星期天夜光杯·影视地带
   第B10版:星期天夜光杯·民间收藏
   第B11版: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
   第B12版:星期天夜光杯·百姓纪事
   第B13版:星期天夜光杯·上海珍档
   第B14版:星期天夜光杯·快乐作文
   第B15版:星期天夜光杯·市井故事
   第B16版:星期天夜光杯·谈话
   第B17版:人才/教育 培训
   第B18版:人才/升学辅导
   第B19版:人才/品牌培训
   第B20版:人才/留学招生
让人“受伤”的饭店?
让人“受伤”的饭店?
彭水打油诗引发的“诽谤案”
彭水打油诗引发的“诽谤案”
口说不能无凭
口说不能无凭
魔手,从出租车后座伸出
魔手,从出租车后座伸出
致读者
致读者
图片新闻
广告
广告
新民晚报星期天夜光杯·东方大律师B11让人“受伤”的饭店? 2012-05-27 2 2012年05月2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