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表示,出境入境管理工作当前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大量外国人来华旅游、访问、从事商务活动,既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机遇,同时也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法律规定的签证制度、居留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上存在漏洞;近年来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问题突出,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入境签证制度,明确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并在普通签证中增加规定“人才引进”类别,以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同时,完善了永久居留制度,规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为解决“三非”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主要规定了完善外国人签证签发制度、完善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制度、完善不准外国人入境出境制度,以及加大防范和打击“三非”外国人力度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