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徐汇区法院的统计,非法出售发票案件近年有所上升,下面就是两个典型的案例。
1 车辆看管员倒卖发票“赚外快”
上文中提到的中年女子姓陈,今年46岁,江苏启东人。1995年,陈某离开家乡来沪打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而年长自己20多岁的丈夫又需要照顾,所以一家的生活全靠陈某打零工维持。
陈某是闵行地区一商城的非机动车看管员,工作时常会和商城外候客的出租车司机闲聊。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得知一些司机有空白的出租车发票想出手,而收购这些发票再转卖可以赚取差价。“因为家里条件困难,我想赚点钱贴补家用。”于是,陈某开始在工作之余向停靠在商城附近的出租车司机收购空白发票,并渐渐熟悉了整个非法交易的操作流程。“我当时手头积累了一些发票,但不知道怎么联系下家,所以就委托‘圈子’里的一个朋友帮我把出售信息发布到网上去。”
今年5月,陈某接到一名姓林的年轻男子的电话称想要购买发票,双方在电话中约定了售价以及见面的时间、地点。随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陈某被抓获的当晚,公安人员又在她的家中查获1300份空白出租车车费发票,经鉴定这些发票均为真发票。
今年8月1日,陈某站在了徐汇区法院的被告席上。陈某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都出证明,反映陈某是个热心人,平时表现良好,乐于助人,希望法庭在量刑上能酌情考虑。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立功表现,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和减轻处罚,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陈某进行交易的林姓男子也因非法出售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 出租车司机出售发票获刑
孙某是上海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去年7月,孙某在上海南站附近认识了专门收购空白发票的杜某,并应杜的要求在此后的两个月里以每张0.3元的价格,多次向杜某出售其所驾驶的出租车的车费发票共计1042份,从中获利300余元。同年10月,孙某又再次以150元的价格向杜某出售空白出租车发票190份。
杜某在收购了这些发票后通过淘宝网等渠道转手出售。去年11月1日,公安机关在杜某住处查获出租车车费发票打印机一台以及空白出租车车费发票两百余份。几天后,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徐汇区法院经审理,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杜某因牵涉多起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通讯员 吴艳燕 本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