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放心保)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2004年10月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
■2006年8月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
■2012年6月央行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再次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3年7月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