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网站昨天刊登了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谈民营银行试点工作,阎庆民表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目的是激发民间资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此在自愿提出的民营银行设立意向性申请中,根据发起主体资质及方案的成熟度、前期准备情况等,经过综合筛选,国务院最终确定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
根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分工安排,“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新设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列为2014年改革重点工作,由银监会牵头推进。下一步,银监会将积极协同试点银行发起主体,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试点银行的可行性评估报告和筹建方案,对参与试点的民营资本进行严格的股东资格审核,合格后受理正式申请,依法予以审核,成熟一家批复一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选择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四个地区作为首批试点。阎庆民表示,要突出试点银行的优质性,体现竞争性。总的导向是支持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的民营企业入股。
其次,要保障试点银行的持续性,体现永续性。为了保证股权稳定性,银监会将要求发起主体承诺5年的股权锁定期,5年内发起主体持股不得转让。第三,要认识试点银行的风险性,体现安全性。试点中相关方应做到“有风险意识、有制度安排、有承担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