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会监事会在2013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3年度对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3年度基金总收入8.43亿元,募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3年度基金总支出6.20亿元,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基金会2013年在深化项目化管理、推进信息化进程、强化财务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同时在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募捐形式、完善义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也有较大改善;财务管理更趋规范,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支,重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为推动财务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做出新的努力;以慈善进社区、进楼宇、进学校、进机关为抓手,积极传播现代慈善文化理念;基金会主动与政府的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相衔接,注重加强与国内、国际社会公益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进一步提升基金会秘书处各部门及各区县分会之间的协同能力,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在推动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基金会的工作在规范化和专业化方面提升到更高水平,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2014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和各区县分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募捐条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以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巩固和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3、积极创新募捐形式,逐步形成多样化、精细化的募捐长效机制,继续深化项目化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不断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渠道和模式,发挥资金的最大效能。
5、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分会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总结和推广区县分会的经验,推进分会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6、继续加强基金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行机构、各区县分会专职人员和义工队伍的建设,增强整体素质。
7、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和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内外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