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政策调整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降费减负为导向,涉及调整政府定价管理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项内容,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发卡行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通常指信用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二是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
三是调整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封顶控制措施。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四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等用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超市等商户,在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2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
五是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截至2015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超过54亿张,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超过1600万户,POS机具超过2000万台。201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消费业务约290亿笔,金额约55万亿元。此次刷卡手续费政策调整,主要降低了商户经营成本,不涉及向持卡消费者收费。实施后,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超市等商户将通过实行优惠措施在改革过渡期内保持费率水平总体稳定。这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好的刷卡消费体验。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合计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