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通宵条件”说变就变
市民秦小姐是一名爱书人士,自称“书虫”的她,隔三差五前往福州路上的大众书局看书、选书、买书。近日,她向本报记者诉起了苦。“最近我晚上前往书店准备‘夜读’时,却被店员‘拦下’,告诉现在‘通宵’不仅需要是会员,而且要消费才行。”“通宵条件”如此高频率更改,让秦小姐很是郁闷,“我前不久刚充值办理了会员卡,没过多久又要消费才能入店,这规矩还真是说变就变呐!”
现场 “读者”占座呼呼大睡
昨晚11时30分许,记者前往大众书局福州路店实地采访。“先生,我们晚上通宵是需要消费的,可以买书或者咖啡。”刚进门,门口就有一名坐着的工作人员提醒记者。在表示“会消费”后,记者才得以入内。
此时,店内仍有不少读者。在咖啡吧的消费区内,有6名读者落座。但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其中3人桌上只放着书,无咖啡和饮料,并没有明显“消费过”的痕迹。而其中2名顾客的桌上更是空无一物,人却“埋”在皮座椅里打起了瞌睡。
没过多久,一名工作人员走来,不时提醒顾客:“你好,我们这边是要消费的,请问您有小票凭据么?”对此,有几名顾客摇了摇头,只有一名顾客指了指桌上的饮料,并拿出了小票。
在店内的会员专座区域则是另一副众生相。一名读者将两只桌椅“拼”在一起,组成小床呼呼大睡;另一侧,2名“读者”侧身躺卧,将3张长凳完全占据(见图 徐驰 摄)。店员“巡视”过此处后,同样也是“口头提醒”,但该顾客惺忪地睁开眼睛,似是而非地点了点头后,依旧我行我素。
书店 不断改规则实属无奈
那么,一改再改的“通宵门槛”,书店方面出于何种考虑?大众书局福州路店副店长袁锋表示,店方的确是最近才出台了通宵需要消费的“新政”,但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加强管理,并“过滤”掉一批前来书店长期蹭睡的流浪闲杂人员。
“最早我们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涌入的流浪闲杂人员,天天在书店内打地铺。”袁锋无奈地说,之后书店提供“会员通宵”服务,但流浪人员也买起了会员卡。“说实话,99元一年的会费,折合到每天睡在书店的‘成本’,也是‘九牛一毛’。”
“我们也曾尝试对真正的读者不设置门槛,但导致大量流浪闲杂人员‘回潮’。”几经折腾后,店方决定“一视同仁”,如今“通宵”,必须满足“会员”“消费”双重条件。袁锋也坦言,尝试各种方法,但始终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他也盼有关部门和市民能给出良策,让书局成为真正的“读书之乡”。
本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