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24日称,“鲁威高渔60300号”去年12月在韩方认定的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被海警发现后割网逃逸。韩国全州地方法院群山支院后来罕见地以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主权为由裁决没收该船。
韩国政府9月通过了“关于对外国人在专属经济区渔业活动行使主权的法律”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外国渔船被发现在韩国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将被处以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9万元)罚款。因此,中国渔船被扣后应缴纳3亿韩元的罚款才能赎回,许多船主干脆放弃渔船。
韩国纽西斯通讯社称,仅因涉嫌非法捕捞就被判没收渔船在韩国比较罕见,以报废为前提拍卖渔船也是首次。
报道称,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最近突然加强了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因为能否杜绝非法捕捞关系到海警部门的“生死存亡”。因2014年在“岁月”号客轮沉没事件中救援不力,原来的韩国海洋警察厅被撤销,并入国民安全处下属的海洋警备安全本部,行政地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