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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野鸟保护大事记
姜燕
  2011年,按照《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林业刑事案件执法沟通联系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上海市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至2015年,全市累计查处非法捕猎、非法经营野生鸟类案件32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行政案件19起。

  2016年11月21日,崇明宣布全区域成为野生动物禁猎区,这也是本市继南汇东滩、奉贤区以外的第三个禁猎区。随后,崇明多部门联动,多次开展大规模的“清网行动”,原先林间密集的捕鸟网,已明显减少。

  2016年下半年,一场针对非法捕鸟的“清网行动”在全国多个省市同时展开,上海也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候鸟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据上海市林业局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0次,共收缴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活体31只,收缴非重点保护鸟类活体199只、死体87只,拆除网具1309张、窝棚4个。10月份以来,市野保部门还联合工商部门,对浦东、黄浦和普陀等重点区域的5家规模较大的花鸟市场,开展了联合检查执法,处罚商贩3家,收缴鹩哥、红点颏、蓝点颏、八哥、珠颈斑鸠等9种活体野生鸟类420余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非法猎捕中比较常见的捕鸟网新增列入明令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今后,无论是否在禁猎区、保护区内,凡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鸟20只以上,即便是常见的麻雀,也将获刑。

  姜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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