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责任需要厘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现实表明,实行3点半放学、取消晚托班,并没有为学生减负。近年来政府部门和社区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比如推出“三点半工程”,但这需要投入,尤其是需要到社区去找活动场地。这就令人觉得奇怪了,为何学校有教室和教师的资源却非要闲置,而要到校外的社区另找地方呢?
按教育部门的规定,晚托班不是补习班。不过,在采访中也有校长向记者吐苦水,认为对学校的职责也要做适当的厘清,特别是法定职责,毕竟学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现在晚托班的举办主体虽然是学校,但是责任不能只压在学校身上。例如,少年宫、图书馆、影剧院、科技场馆、体育馆等,平日的下午3点半以后,可否也能成为孩子们的乐园呢?“要说困难,学校有难处,校外场馆肯定也有难处,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多一些好的思路和办法,孩子们放学以后的生活一定会更精彩。”这位校长说。
额外工作需有补偿
开设晚托服务,老师的工作量无疑加大了。黄浦区卢湾二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钟毅萍说,全校81名老师中,除了两名老师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其余所有老师都轮流担负起晚托班值班任务,平均每周会轮到两次值班。“很多老师家里也有孩子,只能想方设法自己克服困难呗。”钟毅萍说,小吴、小张和小李老师的孩子在同一个幼儿园就读,由于晚托班要到下午5时放学,而幼儿园是下午4时放学,她们便组成“互助小组”,请钟点工阿姨帮他们把孩子先接到学校。
“老师有很多隐形的工作量,备课、教研等都需要占用课后时间。而快乐拓展日+活动中,孩子们参加一次烘焙、玩一次无人机,老师要准备材料、给机器充电,这些也没法用课时来衡量。”复旦小学校长董海佳介绍,和很多学校类似,学校将晚托班纳入课时,计入老师的绩效。然而,微薄的补贴真的只是象征性的,老师们全凭爱心和责任在默默付出。
财政补贴亟待落实
很早以前,上海各所小学普遍开展放学以后晚托服务,每月收费6元,以后又增加到10元。从2006年开始,本市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后, “晚托班管理费”的项目被取消了,晚托班也随之停办了。但十多年来,社会上有关恢复学校主办公益性晚托班的呼声一直不断。当然,坊间也出现过“向家长适当收取晚托服务费用”的建议。
去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由此可见,不存在向“被服务方”的家长收取费用的可能性。熊丙奇说,如果不由政府部门承担相应成本且纳入预算,那么,恢复晚托班很可能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学校并不情愿或只是应付。
据记者调查,现在对学校的财政拨款里尚未列入晚托管理事项。“晚托班配备的师资、消耗的人力,都在学校绩效工资的总盘子里消化了。”这是校长们普遍反映的晚托服务现实窘境。
本报记者 王蔚 陆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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