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最为普遍的生活方式之一,“双11”是狂欢购物节的代名词。这是商家与消费者“自由恋爱”的佳缘,商家降价、打折让利,买家畅开荷包抢购。双方愿打愿挨,各得其所,皆大欢喜。但有媒体指出,如果把“双11”喻作买卖双方的联姻,步入第八年的它依然面临“七年之痒”。
“‘双11’不仅要看电商的花样玩法,更要看‘躲坑’技术。”
——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诸如“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先涨后降,虚假打折”“虚假促销,骗取信息”“预付定金,霸王条款”“钓鱼骗局,防不胜防”等购物陷阱,一方面在提醒用户不能盲目选购、冲动消费,另一方面在警示电商不能打“擦边球”、玩“阴损招”。从正反两个角度看,高品质、有诚意,能赢得客户;低品格、小把戏,容易输掉未来。
“随着‘双11’市场爆炸式膨胀,消费陷阱、乱象也与日俱增。”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去年“双11”期间,有的商家乘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商家还对销出的货拒绝执行“七天退货”的规则。
“低价、打折,这是‘双11’的最大卖点,也是点燃购物狂热情的‘核动力’。但工商部门的监测显示,在2015年‘双11’促销商品中,52.99%存在先涨后降的情况,而且,54.6%的商品价格实际是上涨的,有的提价幅度甚至高达2倍以上。”
——金羊网首席评论员认为,“双11”借助互联网的东风乘势而起,转眼成长为商业巨人,但其根基并不太牢。如今的“双11”虽创出品牌,但应看到,它某种程度也像个被迅速吹大的气球,随时面临爆裂的危险。“双11”到底能走多远?是继续创造中国奇迹,还是止步中途或就此衰落?这是平台打造者与市场参与各方都不可回避的问题。
“如果说‘双11’是电商发展的风向标,电商经济是中国发展的探照灯,那么构筑信用保障体系、建设信用文化,是所有管理主体、经营主体、消费主体都不能缺失的分内之事。相反,商家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监管部门不告不理,很容易让劣币驱逐良币,即便形成某种‘虚假信用’,也只不过是一时‘狂欢’,很难真正形成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经济发展的优势。”
——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最应该赢得的是信用、最应该保障的是服务,这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理应遵循的原则之一,电商经济亦然。只有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价值品质置于高位,才能体现“双11”购物狂欢的初心,才能真正实现用户与商家、线上与线下的双赢。
“这一天看似狂欢,但其实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物流、售后等问题。狂欢的时候怎么把服务跟上,是电商、平台、相关部门、消费者理性消费共同参与研讨的问题。”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介绍说,很多消费者十几天前就把商品放在购物车了,等到“双11”这一天集中购买。这看似是一天的交易量,实际不是一天的营业额。
本栏编辑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