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中职联(姚明牵头的由18家CBA俱乐部成立的公司)的诉求相比,大多数CBA俱乐部的愿望并没得到实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仍是篮协(占30%),而且篮协拥有一票否决权。20家CBA俱乐部并没有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在CBA公司中占据主导权。在作为整体加入CBA公司被篮协拒绝的情况下,姚明牵头的中职联公司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各俱乐部只能在现有的CBA公司框架下,作为分散的小股东艰难争取自己的权益。
姚明当上了CBA公司副董事长,有球迷说是姚明被篮协“招安”了。但姚明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他能冒着联赛停摆的危险带领18家俱乐部寸步不让吗?能让CBA公司这么早成立,也算是姚明和他牵头的中职联的一大贡献了。
说CBA公司有着明显的官办特点,不仅仅是因为篮协的大股东地位和否决权。从CBA公司现在还没有联赛办赛权的情况看,篮协的意愿仍占着主导地位。说是要等合适的时候将办赛职能全部移交给CBA公司。但何时移交,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CBA公司目前只获得联赛商务权,但为了帮助经营困难的WCBA女篮联赛,未来WCBA联赛商务开发与CBA联赛的商务开发仍然会捆绑操作。商务开发与女篮联赛联系在一起,这样的操作思路也能看出CBA公司具有明显的官办特点,也就是说CBA公司不仅仅服务于CBA,还要承担本应该由篮协去解决的非CBA的事情,包括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为女篮和青少年篮球提供发展基金(共占联赛收入10%)。
CBA公司是成立了,但办赛权仍在篮协,收入分配方案也与以前没有大的区别。应该说,篮协以往的利益还是得到保证的,CBA联赛的控制权仍在篮协。尽管如此,CBA公司的成立也不能说完全是“换汤不换药”,毕竟,CBA公司明确了各俱乐部的股东地位,在商务开发方面多多少少将会听取各俱乐部的意见,像争议最大的球员的穿鞋权问题,或许会受到重视。而俱乐部抱怨已久的没有经营余地的问题,或许也会有所改变。当俱乐部作为股东,可对商务开发方案投出自己一票时,俱乐部利益的保障,应该会比以前要稍好一些。
本报记者 王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