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刘磊供职的外资银行需要定制一套财务自动化软件系统,他将业务交给财务部主管周丽的丈夫李杰开设的软件公司,并支付10余万元费用。期间,刘磊意外发现,银行对这笔费用的支出根本没有任何监控。于是,他就与周丽夫妇商议,继续由其安排向该软件公司支付所谓的“软件维护费”,套用公司资金,非法所得双方9:1分成。
2009年,刘磊担心时间久了会暴露,就授意周丽夫妇成立一家空头咨询公司,以支付咨询费等名义继续从银行套取资金。5年间,三人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先后将4261万余元银行资金划至这两家空壳公司。
同时,刘磊仍不满足,2009年,他授意朋友小许开了一家咨询公司,声称自己“在外有咨询费收入”,希望通过该公司走账收钱。至2012年6月期间,刘磊以此手法侵占银行资金1400余万元。2012年,他再次劝说朋友小赵开设公司“帮忙走账”,以同样方式侵吞该外资银行资金100万元。
如此大胆地转移银行资金,是因为刘磊发现,自己虽然名义上受大中华区CEO和中国公司CEO的双重管辖,但由于前者在境外,实际上无法监管,后者对费用支付又无权监管,所谓的监管形同虚设。再加上,中国区收入情况较为复杂,银行只求盈利,对费用支出控制较为松懈,最终导致刘磊“一支笔说了算”。一直到2012年5月银行才在检查中发现可疑交易,刘磊、周丽夫妇的行径这才曝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