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某称,当年卢某是在无合法手续情况下私自搭建雨棚,正好在他厨房前窗下面,楼上丢下的垃圾被拦截在雨棚上,严重污染了厨房窗前环境。卢某辩称,搭建雨棚是为了避免高空抛物,保障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物业辩称,已在当月月底书面通知卢某拆除他擅自搭建的雨棚,履行了物管职责,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卢某是为了自己人身安全搭建雨棚,但影响到楼上住户对自己房屋的使用,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因给卢某张贴了《违章整改通知书》,已尽到相应管理职责,对此事不担责。据此,法院判决卢某应停止侵权,拆除雨棚,恢复房屋原状。
摘编自《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