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和解会议的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说:“法官下了个令,就是说,今天的保密会议(和解会议)的内容要保密,不得外泄。”
消息人士说,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根本就是一个天上地下的问题”,故此未能达成和解。
和解会议在纽约曼哈顿南区联邦法院举行。桑兰的律师徐晓冰、被告律师莫虎和桑兰前律师海明在法院出席了会议。原告桑兰在中国,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在美国,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
会议使用的电话系统是由桑兰律师徐晓冰特别提供的。原告和被告都通过这个系统与法官、律师保持联系。法官则可以通过这套系统与原告或者被告进行单独而保密的沟通。为了节约司法成本,美国法院常常会采用和解会议的形式来解决纠纷。
目前,桑兰已经撤销了对其他被告的起诉,仅保留了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他们的律师莫虎的指控。
(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