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蔡先生去展销会交涉,并向工商部门举报。但令蔡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举报后3天,他在“集成淘货”展销会上看到,这条名不符实的鹅绒被仍在销售。
【调查附记】
记者致电“集成淘货”主办方相关负责人宋女士,询问蔡先生反映鹅绒被有问题,展馆是否要求经销方马上撤柜?宋女士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含糊地表示,1月11日,展销会已经结束。记者又问,标签上没有标明的鹅绒含量,应该是多少?宋女士回答,标签上写“含20%抗菌棉”,通常理解为剩下的填充物即为鹅绒含量,应该是80%。
蔡先生举报当天,“乐福居”就已承认,被子的含绒量不正确。按照“乐福居”的说法,这条被子的含绒量应为50%,现在看来实际的含绒量远远没有达标。为表歉意,“乐福居”愿意退一赔一,赔偿蔡先生1099元,但蔡先生认为销售假货,应该退一罚十,最少也要赔偿2000元。“乐福居”没有同意,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接着,记者与徐家汇工商所取得联系。负责相关事宜的黄先生表示,1月2日下午,蔡先生已经在现场给工商所做了笔录,他所反映的情况也已立案。2月3日,记者再次致电黄先生,询问处理情况。黄先生答复,“乐福居”承认自身产品有问题,加上消费者举报,证据较为确凿,工商所会向上级呈报,给予“乐福居”处罚。
【记者手记】
近年来,各种展销会名目繁多。由于举办方把关不严,销售的商品鱼龙混杂,消费者投诉络绎不绝。根据工商法规,举办方对参展商的诚信、商品的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乐福居”抗菌鹅绒被以次充好,举办方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在消费者举报后,“乐福居”产品竟然还能堂而皇之地销售,管理部门是否有不作为之嫌呢?
实习生 徐思红 本报记者 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