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汶川地震后重建的四川绵阳紫荆民族中学被拆除、土地被用于商业开发一事,受到不少关注。由于学校的建设资金包括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香港特区政府捐赠的400万港元,更令人质疑灾后重建中的善款使用情况。
拆援建学校、建商业设施,足以引发人们的愤慨。对此,绵阳市有关方面解释称,2009年选择在原址重建学校属于灾后应急建设,学校本身缺乏运动场、浴室等配套设施,因此与香港教联会代表沟通后,规划在他处新建学校。同时,绵阳方面否认了“学校为商业开发让路”的说法。
这些解释,确实理清了一些事实,比如学校搬迁是出于现实需要,学生也仍然有地方上学。但还有一些疑问,依旧没有得到解答,同时从这些解释之中,又衍生出了不少新的问题。
例如,学校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改变,作为善款捐赠方的香港教联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知情吗?毫无疑问,不管是谁出资援建学校,初衷都是希望学生们有一个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绵阳紫荆民族中学自身条件有限,需要依托邻近的绵阳师范学院西校区共用部分设施,去年初后者搬迁,导致紫荆民族中学教学不便;周边地区大兴商业开发,也令学校教学受到干扰。显然,这样的状况已与捐赠者的初衷严重背离。虽然学校周边地区的规划与捐赠者没有直接关系,但出于对捐赠者的尊重,应该尽最大可能保护其捐赠成果;退一步说,至少应保障捐赠者的知情权,告知规划的改变。可是,知情权有无保障,甚至在援建之初就是个问号——香港方面是否知道所建学校是出于“应急”之需,以及绵阳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如今所言,“从长远规划来说,紫荆民族中学原址临近火车站和交通要道……不利于长期办学”?
这就又延伸到另一个问题:规划的随意性。绵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搬迁,有无考虑过紫荆民族中学可能遇到教学困难?如果这一搬迁势在必行,为何不考虑扩建紫荆民族中学,而将土地全部用于商业开发?在近距离建设商业设施,有无考虑过对学校教学的影响?
若细究,更多的问题将接踵而至:规划局负责人称,早有计划提升灾区办学环境,为何紫荆民族中学的环境反而恶化?为何在香港教联会得知学校教学困难并进行交涉后,当地政府才关注到这一问题?学校搬迁后,土地是否用于商业开发?
“援建学校让路商业开发”,似乎是一场误会,却不能轻松放过。这其中暴露出的,是善款使用的不规范、不公开,是对捐赠者和受赠者权利的淡漠,以及相关决策缺乏透明、约束、监督。无论善款捐赠者是谁,慈善之心都经不起拆拆建建的“折腾”。受赠者也不能任由“规划”摆布——虽然紫荆民族中学校长表示,师生们“很期待”新学校,但请别忘了他们的隐忍和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