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悠久的埃及卢克索神庙文物上惊现“丁××到此一游”中文字样,经由微博曝光后,引发国人一片谴责。在巨大舆论压力下,当事人父母现身道歉。原来,这是随家人出国旅游的一名小学生(现已读中学)所为。
既然是小孩所为,应该有适度宽容,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可是望着文物上歪歪扭扭的中文,还是让人既羞愧又愤懑。小孩子不懂事还罢,难道家人也不懂道理?“子不教,父之过。”
在文物古迹上涂鸦,这不是小孩独有的恶作剧,成年人亦热衷于此道。从故宫大铜缸到伦敦圣保罗大教堂金色回廊,都可看到中国游客留下的丑陋签名。这次埃及发生的污损文物事件是中国式旅游陋习的又一见证。
人们习惯于把这看作一种不文明行为,并归结为个人素质问题。但要看到,文明行为的养成更多依赖于个人自觉,而此类污损文物的行为,却已涉嫌违法。这不独在国外如此,在国内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文物保护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害国家保护珍贵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随意涂抹文物古迹者,非但文明意识淡薄,同时还存在守法意识缺失的问题。那些到处刻字显摆“某某到此一游”的人,如果对法律都缺乏敬畏,又如何能够指望他们具有文明意识?不能不说,过去对此类涂鸦行为的批评仅止于道德层面,不免有失偏颇。
遏制这类不文明行为,不能光靠道德谴责,而应借助法律的力量,对相关违法行为说“不”。守法是对现代公民的基本要求。只有让游客自觉守法,才可能养成文明旅游之风。倘若意识到涂抹、毁坏文物可能遭受法律惩罚,许多游客恐怕不敢在文物上潇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近年来,国内旅游业呈现繁荣景象,无论是内地还是海外风景名胜,处处可见国人身影。这当然是好事。遗憾的是,因此出现的各种不文明现象也一直受人诟病。而这种种不文明行为产生的社会根源,其实就在于部分游客缺乏守法意识。这一点,似乎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包括这位涂鸦小孩的父母,至今也只是认为这种做法“不对”,而没有认识到此举可能构成违法。
旅游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方面体现。而社会文明的进步,有赖于法治精神的生长。如果我们为埃及文物遭涂鸦事件感到震惊与羞愧,就有必要进一步思考,发生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以及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据悉,当涂鸦小孩的身份曝光后,其曾经就读的小学网站便遭到了黑客攻击。很难相信,用一种非法手段来谴责另一种违法行为,就能够生长出法治与文明的精神。或者应该说,这才是导致出现涂鸦文物等不文明行为的社会心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