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北京的广告大会并未让我们看到纯粹的艺术探讨,但混乱而又不太艺术的广告市场现实却让我们无法停止思考,是什么让如今的广告业如此脱缰、如此放荡地颠覆一切,包括祖国的文字、传统的艺术手段,甚至我们的感官?
我们在呼吁政府加大广告市场规范力度的同时,也要思考艺术究竟可以在广告中做些什么。
广告,首要是推销产品,可是我们的从业人员也许忘了:让消费者感觉美妙、身心愉悦并勾起美好的记忆和向往,这样的广告推销产品才不会令人生厌。所以优秀的广告艺术一定是实用与审美的统一体,无论是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政治广告、文体广告、旅游广告等,都是这样。
上世纪初的广告界红人李奥·贝纳(Leo Burnett)在1935年创立了李奥贝纳广告公司,如今的年营业额在20亿美元上下,已是全球数一数二的广告巨头了。李奥贝纳说过:“我在密西根镇长大,在炎夏的夜晚,你可以听到玉米生长的声音。”“如果你只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早上醒来嘴里含着袜子就可以了。”他喜欢很土的方言,他用一个资料夹管理这些灵光闪烁的只言片语,并在上面标“玉米语言”。就是这种“玉米语言”和画面,让万宝路由问世之初的奄奄一息,到后来成为世界龙头老大,可以说是李奥贝纳让这个品牌实现了如今300亿美元的价值。
这种基于自身文化背景以及人生经验的广告之所以成功,无外乎是引起了观众的共鸣,而共鸣点恰恰就是恰如其分的艺术在里头牵线搭桥,让观众从广告创意中读到他们想要的。不管是会心一笑,还是深受感动,抑或是明星效应,如果只是哗众取众,那么在观众一阵“吐槽”过后,自然留不下一点好印象,这样的效果又如何使商品受欢迎?
可惜这个并不难懂的道理,很多广告人并不放在心里,在雷人广告天天污染观众眼球的今天,艺术这缺不了的“清道夫”还需经常出来“扫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