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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的婚恋
那时结婚证上是没有双方照片的。不是合法夫妻,宾馆旅社是不允许住的
河北省劳模高桂珍来到朝鲜前线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某部连队,看望爱人董世贵,受到战士们的热烈欢迎 (一九五三年摄)
原沈阳风动工具厂的工人鞠复海和俞凤仙在婚礼上接受朋友们的祝贺 (一九五七年摄)
四川省郫县,新郎黄福元在为新娘李汝秀戴花(1957年摄 )
在绝大多数地区,自由恋爱还是很新鲜的事,一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那时候,学生是绝对禁止恋爱的,即使留学海外也一样。但很多中国留学生在苏联学习期间却都有了异性好友
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就要举行婚礼。那时集体婚礼貌似比较流行,但政治色彩比较浓郁。绝对没有当今的奢侈攀比之风
原国营上海工具厂员工丁千瑞与原上海印染工业公司冯翠英参加完集体婚礼后,到西湖欣赏美景(1956年摄)
送给恋人的礼物绝不是现在的轿车、房钥、戒指之类,通常是钢笔、记事本、毛巾等。山西梁山一小伙子(中)买一支钢笔送给恋人作纪念(1957年摄)
安徽省农村一处工地上,农民张东仁(右)和他的爱人姜素梅进行劳动比武(1959年摄)。
  上世纪五十年代,适逢新中国刚刚成立,中国女性的自我解放意识开始觉醒,“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新恋爱观冲击了中国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恋模式。女性开始作为婚姻主体的平等一方在新中国建立后得到尊重和承认。

  那个时代,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包含了对爱情的忠贞,又意味着对信仰的执着,成为单纯而热情的五十年代中国人的爱情信条。那个时代,想约会基本从看电影开始;那个时代,路上拉拉手还是个让人害羞的事情;那个时代,想结婚还需要组织开个介绍信;那个时代,夫妻相互竞争当劳模也还是比较光荣的事情。

  就让我们通过这一组五十年代的老照片,一起看看那个时代那些单纯又热情的小夫妻吧!

  摘自2014年第8期《文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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