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两辆车均为个人所有,且未办理任何营运手续,交警依法对涉案车辆做出暂扣处理。12月15日,南京市客管处对两名车主作出各罚8000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此之前10月22日,杭州市交通运管部门也查处了一辆无租赁备案、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一号专车”,开出了首张非法运营的万元罚单。
南京市客管处表示,私家车作为专车上路载客,对乘客来说安全性无法保证。营运性小客车公安部门规定每年必须年检一次,非营运车辆6年内可以不安检。此外,非营运性车辆和营运性车辆缴纳的保险费用标准也有很大之别,出租车一年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近万元,而一辆私家车一年缴纳的保险费用一般为三四千元,即使这些私人专车购买了高额保险,一旦发生乘客意外伤亡,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偿的。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私家车的证照上写的是非营业,从事营业性质的行为,发生理赔时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不光是座位险,三责险也不赔。
南京市客管处表示,根据现行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私家车、挂靠车不得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企业也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他还透露,江苏将出台汽车租赁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