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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图建筑设计公司”管理存在疏漏却不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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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5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设计师卷款离职 损失让客户买单
“同图建筑设计公司”管理存在疏漏却不愿承担责任
王新华 屠仕超
  晚报编辑:

  去年6月下旬,我与上海同图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图”)签订合同,装修一套房子。合同约定2014年6月26日开工,9月26日结束。当时,我把几笔款付给了这家公司的一名设计师。工程开始还算顺利,但后来“同图”不愿继续施工,称钱款未收到。我很困惑:钱款已经打给设计师,还收到了盖有“同图”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怎么会没收到? 读者 吴先生

  【本报调解】

  记者约请吴先生与“同图”负责人一起来本报读者接待室接受调解。然而“同图”负责人表示不愿调解。在记者劝说下,他才表示听一听过程。吴先生拿出两张收据,上面都盖着“上海同图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吴先生称,他共付了4笔款:第一笔4900元,第二笔是3.6万元,这二笔是在他们公司付的;第三笔的4.368万元及第四笔3.6万元都是设计师带着POS机来刷卡付的。

  对此说法,“同图”负责人提出不同意见。他称,合同签订后,第一笔和第二笔款确实付到了公司,但第三笔和第四笔付到了设计师给出的其他账户上,并未进公司的账,所以工程不可能继续做下去。他表示,这是设计师在捣鬼,目前,该设计师已不在公司做了。

  记者指出,既然4.368万元这笔款打到了设计师给出的其他账户上,那么,为何会有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对此“同图”负责人辩解,当时他们先把收据盖好章,再交给设计师,让他去收款。后来设计师说这张收据不小心遗失了,公司也未深究。

  对此说法,吴先生表示反对,“同图”财务系统存在漏洞,既然没收到钱,怎么能以“遗失了”为由,放任一张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在外呢?另外,“同图”的后续管理也有问题,对他家装修的情况不管不问。吴先生提出,“同图”能否把剩下的工程做完。对此要求,“同图”负责人给予拒绝,不愿意接受调解。

  记者就此事致电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琳表示,这个设计师属于不当得利,但“同图”在此事中负有管理责任。希望“同图”再好好考虑一下,双方再坐下来谈一谈,妥善解决此事,毕竟消费者是无辜的。

  本报记者 王新华 屠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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