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百姓纪事/星期天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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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阿莫琳”
叶穗
本版插图 邹勤
  ■ 叶穗

  非但不“木”还很“灵”

  在新加坡女儿家的菲佣全名叫“阿莫琳”。刚听闻这个名字我心里直嘀咕:什么名字不能叫,偏偏叫“阿木林”(“阿木林”在沪语中的意思是呆、戆、不活络)?

  阿莫琳穿着T恤和牛仔,提着行李进了女儿家。她是个三十多岁的菲律宾人,大眼睛、黝黑皮肤,个子不高但很结实。她让我们称她琳。一眨眼,她已在我女儿家工作了三年多。

  菲佣在香港、新加坡、欧美等地口碑相当不错,她们能说英语,且受过较好的职业培训,所以受到广泛的欢迎,成为菲律宾政府一项重要的劳务收入。阿莫琳就受过相当于高职的教育,我曾经问她,你有较高的学历,为什么到外国来打工呢?她回答说,她有四个儿女,为了她们将来受到更好的教育,她选择了当菲佣,这样可比国内工作挣更多的钱。

  阿莫琳在新加坡干家政服务已有八个年头了,资历不浅。她很勤快,每两星期一次里里外外彻底大扫除,把床单被套枕套统统洗一遍。她爱干净,每天首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连扫带吸外加整理,把所有的房间拾掇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女儿和女婿原来有个坏习惯,喜欢随处乱放东西,现在不敢了。因为稍不留神,一眨眼的功夫,东西就不翼而飞,任凭他们翻屉倒柜也未必见其踪影。原来早被阿莫琳收拾到某个你完全想不到的地方去了。几次一来,他们学乖了,老老实实把东西归好。现在,他们只剩下书房这块领地还可以随心所欲,其他地方就不敢乱放乱摆。就这样,我花了多少年口舌也没能攻下的堡垒,叫阿莫琳轻而易举地拿下了。

  阿莫琳其实一点儿也不“木”,非但不木,而且还“灵”得很。她曾在一家美国人家中帮佣,会做西式饭菜和点心;如今跟我学了不少中国菜上海菜,口味还不错;也能看着菜谱依样画葫芦。她最拿手是用面粉、奶油、糖、菠萝还有些我不熟悉的配料做原料,做成一个个菠萝馅的小点心,放进烤箱里烤。出炉后小巧玲珑,又香又甜,卖相吃口都很上台面。每年过圣诞节她都要做上好多,让我女儿女婿带到学校公司里去和同事们分享,还送给左邻右舍。所有吃过她这道点心的都啧啧称赞好味道,这让她十分得意。

  不但很“潮”还有“品”

  阿莫琳赶时尚,她的高科技装备比我强多了。她有很新款的手机、随身听,每天都可以跟她的新加坡菲佣朋友,跟她家乡的几个孩子或亲友即时通话视频,如果那天家务不多,她能兴高采烈地用菲律宾语聊上几小时,还不时爆发出响亮的笑声。她爱唱歌,常常带着耳机边听边唱边干活,会唱不少欧美流行歌曲。我的小外孙坤坤当时连话还不大会说呢,居然从她那儿听会了塞林迪翁的那句“all by myself……”而且能把音唱得很准。每当阿莫琳怂恿他表演时,他就憋足了气,瞪大了眼睛,一本正经地用稚嫩的嗓音唱出这句高低落差挺大的乐句,让一旁的大人们个个捧腹。

  上次她突然问我,“你曾经教泱泱唱过一首很好听的中国歌,我很喜欢,你能再唱给我听一下吗?”“哪一首呢?” 泱泱是我的外孙女,我教她唱过不少歌。她想了半天摇摇头,“我说不上来。但是你唱了我就知道。”没办法,我只好一首一首哼唱给她听,她每听一两句旋律就摇头。当我哼唱到“送别歌”,“长亭外,古道旁,芳草碧连天……”她大叫起来:“就是它,我喜欢的就是它!”哎呀,阿莫琳还真有点音乐审美品位!

  按新加坡法律,菲佣每星期可休息一天,每二年可回国探亲一次,由雇主提供来回机票。周日是阿莫琳的休息日,每到这天,阿莫琳一早就打扮起来:涂脂抹粉,描眉点唇,沐浴更衣。等我们早餐时,她已一切就绪,准备动身了。乖乖,好一个摩登女子,我都认不出她来了。泱泱更是艳羡得不行,跑去她身边摸摸她的发饰,扯扯她的衣裙,然后郑重其事地给出评价:“Anti(阿姨),你很美。”新加坡华语中,“美”是最常用最给力的赞美语。

  阿莫琳平时的穿着打扮也很“潮”。她经常穿那些低胸露背的紧身体恤,发型也朝三暮四的多变。我曾经有点不以为然,对我女儿说,在别人家帮佣这样穿着不合适吧。到这里后我见过不少菲佣,没有一个这样穿着的呢。女儿倒是淡然得很:是有点不合适。不过这是她自己的事,我们不必干涉,只要她把本职工作做好就行。说得也是,她的本职工作干得的确不错。

  尽职守则会快乐

  2015年起,坤坤进托儿所了。据说那天阿莫琳去接他回家,小家伙看见她高兴万分,隔着栅栏门就迫不及待地向她伸出双手,还大声说了句:“Anti,I miss you(阿姨,我想你)!”坤坤平时很少主动说出完整的句子,真是难得。在新加坡,被雇主家的孩子所信任和热爱,是一个菲佣骄傲的资本,也是她价值的体现。阿莫琳既感动于孩子流露的真情,又在老师和他人面前撑足了面子,高兴得几乎掉下泪来。当天晚上,我女儿脚刚踏进家门,阿莫琳就向她讲述了这动人一幕,脸上写满了兴奋快乐和成就感。以后她也是逢有机会必向人讲述这个段子。

  阿莫琳希望自己孩子接受好的教育,所以不辞辛苦,远赴新加坡来打工。但也许因为父母都不在身边,靠留守的老人带孩子,她的几个孩子几乎都不让她省心,有的辍学,有的闯祸,有的就知道伸手向她要钱。她的丈夫更是荒唐,先是在菲律宾与另一个女子同居,后来去意大利打工,又在那里成了家,还分别同她们两个育有好些个儿女。对于她和两人所生的四个孩子,几乎不闻不问。她曾打算离婚,后来知道办离婚要花不少钱,就算了。她一个人撑着这个家,还向我女儿预支了工资在家乡盖起了房子。

  一个能尽职守责的菲佣,一个会自寻快乐的女人,一个含辛茹苦的母亲,这,就是阿莫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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