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篇载: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无为而治,字面义是不作为而使天下得到治理;文中无为应指不干预具体政务。《大戴礼·主言》曰:“昔者舜左禹而又(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治。”舜,姚姓,有虞氏,史称虞舜;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领袖尧死后,虞舜继位。恭己,以恭敬、严肃的态度约束自己。正,动词,正对着之义。南面,古代统治者的位置坐北朝南。
此章的现代汉语表述是:孔子说:“不干预具体政务而使天下大治的人,他就是虞舜吧?他做了什么呢?恭敬、严肃地约束自己,处在他的领导地位罢了。”
此章最引人注意的是“无为而治”。众所周知,老子是主张无为而治的,而作为传世典籍,《道德经》后出,故人们最早见到的“无为而治”,属于孔子。这个提法,是对虞舜领导思想及领导方法的概括,强调的是统治者先要“恭己”,接着“无为”。孔子由此建立自己的“德政”思想,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篇)最高统治者以高尚的道德治国、治天下,自己做出表率,臣民像众星环绕在北极星周围一样。这也正是:“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篇)
“无为”已如上述。孔子并没有“无所作为”的意思,而是要说“有所不为”,是说统治者要正确认识、妥善处理自己的职位、职权问题,做自己该做的,不干预手下人该做的。今人所云“有所为,有所不为”,应是孔子“无为”的确解。以此作为指导思想,说容易,做很难,故实践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颇费决策者心思,常常需要纠偏。几十年的现实情况是,“有所为”过多,“有所不为”太少。
老子说“上德无为”,又说“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又说“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其实,无为的观念散布于《道德经》全书。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之一,本质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不是今人所说客观自然界,而是指不加强制力量的顺任自然的状态。“自然”是“道”的本来面目,是一切的本来面目。老子主张顺应、效法“自然”,反对所有改变“自然”的行为。而“为”,恰恰就是企图干涉和改变。
老子的无为与孔子的无为当然不同。老子思想高妙、玄远,对治理现实社会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借鉴意义。但是,中国两千余年的历史实践,大多数统治者起码口头上是按孔子思想去做的;尽管实践同样证明,照搬孔子是行不通的,孔子思想亦有严重不足和弊端。
孔子的“无为”思想,对好学而深思者来说还有其他意义。牟宗三先生说:“人是有限的存在”,“他是在限制中表现”。(《中国哲学十九讲·中国哲学之特殊性问题》)人们应该明白,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人生在世,必然有能为,有不能为。不为所为,弃责,枉做世人。为所不为,逾矩,定有大害。关键是自觉,真正领悟到自己的能量与局限,作出恰如其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