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末,大三学生小陆(化名)受同学之约前去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开设的攀岩馆攀岩。小陆很快就攀登到顶,在下滑到中间时突然绳子前后大幅摆动,伴着“咚”的一声小陆撞到岩壁,经医院诊断为右肩锁关节脱位,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陆家人向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索赔医药费等费用,该公司却以与其无关为由拒不负责。小陆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小陆诉称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未对其进行攀岩风险告知,且攀岩馆保护员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其损害,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余万元,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辩称说在攀岩馆入口及岩壁均有风险告知,而且公司及其保护员亦具有相应资质,岩壁的下方亦摆放了保护垫,事发时是因为小陆自身荡绳子的原因造成绳子摆动较大,攀岩馆也已经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措施,该事故系意外事故。
审理中该案承办法官通过监控录像对比其他攀岩者的下降过程,认定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此次为小陆服务的保护员放绳子措施不当为本次事故的原因,小陆在下降过程因为客观因素无法控制绳子的摆动高度、位置及幅度,故小陆对受伤的后果并无过错。因此判决上海某体育有限公司对小陆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