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外“毒地”修复两大问题
据了解,常外周边“毒地”原是化工厂,早在2011年6月前,位于该地的原常隆化工等企业已完成搬迁,地块明确将实施修复。
记者调查发现,该地块在修复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没有如期完工。作为修复工程方案的设计指导单位,常州市环科院原本预设去年6月完成土壤修复,但由于接收污染物的水泥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修复没有明确时间,相关部门并未就此做相应预案。
第二,没有按方案操作。常州市环科院院长徐圃青说,在修复过程中,施工方本应按照方案进行封闭操作,结果却露天作业。工程方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飞承认,他们并没有采取钢结构封闭措施,只盖了薄膜。
浙江大学空气污染与健康研究中心专家尧一骏分析,在常外周边场地修复中,只要操作规范,技术层面是可以实现污染土壤修复的。但是,该地块在修复中,没有使用大棚全覆盖来隔绝翻出污染土壤释放出的污染物,这是非常不规范的。同时,污染修复没有完成,学校就已搬过来,显然不合程序。未加封闭的修复现场,显然会对人构成严重威胁。
全国多地弃留“毒地”堪忧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认为,“毒地”修复造成“二次污染”,更多反映的是操作层面不规范的问题。在全国各地,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城区规划调整,留下不少废弃“毒地”。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4月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披露,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化工、矿业、冶金等行业的工业废弃地是受污染典型地块之一。在调查的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
尧一骏表示,来自毒地的气态污染物,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急性健康风险。而在更多情况下,会由于长期暴露在低浓度污染中产生慢性健康影响。
检测结果与体感差距大
在常州毒地事件中,“二次污染”检测标准缺失问题表现尤为明显。“老百姓反映有味道,去现场检测结果却是达标的。”新北区环保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如果把老百姓的人体感知度比作“民标”,他认为国标与“民标”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
多位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避免对周边环境“二次污染”的相关措施。据悉,目前,我国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还没有一部法律,相关的工作也很分散,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应尽快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