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出,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上海老龄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上海的主要工作有:
● 将全面启动实施《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将坚持普惠与精准施策,织密老年社会保障安全网。为此,将继续调整提高养老金标准,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扩大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范围覆盖到全市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 将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在徐汇等部分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将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本市养老服务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在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成1.5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推动每个区县建立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
● 将着力加强老年维权和优待,发展老年文化事业,促进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继续完善老年维权四级网络建设,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律师、志愿者有效参与老年维权,依法为困难老年人实施法律援助;按照国家发展老年照顾服务的导向,进一步拓展公园优惠、老年教育、专业社会工作、老年旅游服务等老年人优待领域,提高优待水平,扩大覆盖面;启动实施《上海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扎实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完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今年在100家老年宜居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再新增39家试点。全面完成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0家长者照护之家等市政府实事项目,着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向嵌入式、多功能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