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这一概念近年来在影视圈流行,但一直受到有些编剧的质疑甚至炮轰。曾说“大IP一定是骗局”的编剧宋方金表示:“我们有一大堆产品、商品,没有作品;有票房,没有心房;有大数据,没有审美依据;有收视率,没有回头率。影视界遍布着犯罪嫌疑人,靠贩卖影视地沟油和文化三聚氰胺发家致富瞒天过海有意思吗?”他认为,影视行业已经被居心不良的资本绑架。
编剧汪海林表示:“去年大热的《琅琊榜》,其实在剧作写法上是不成立的,但现在的观众接受这种写法。”汪海林还认为在这个“你死我活”的特殊时刻,传统编剧不能再改IP了,“制片方愿意花5000万元买IP,却只会花3万请编剧,即使成功,市场也只会认为是IP的功劳,所以IP就应该和原来的电视电影一样,让初入行的人去练手。”
但对于IP,不是所有编剧都对此抱如此激烈的反对态度。记者采访了《我是杜拉拉》《亲爱的翻译官》的编剧洪靖惠,她说,对IP的看法之所以争议不断,是因为“唯IP”的言论引起了编剧们的反感。对于好的IP,优秀的有文学性的原著小说,为什么要粗暴排斥?一部电视剧是整体的艺术,好的IP让影视剧拥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小说和影视剧本是两种不同的创作,影视剧更要考虑大众传播特性。一个经典IP由小说到剧本更需要编剧精心创作,只有每个环节都努力才能争取最好的结果。洪靖惠说,奥斯卡编剧奖项中就设“最佳原创剧本奖”和“最佳改编剧本奖”,就是出于对原创编剧、改编编剧同等的尊重。她认为,“重IP而轻编剧”、“重编剧而轻IP”和所谓的我是原创编剧我就自带光环,改编作品就矮人三分,都是狭隘的误读。不要人为地把原创和改编对立起来,承认优秀IP的价值同时也尊重编剧付出的劳动,这才是一种良性的创作生态。
在资本过度热炒IP作品致使其疯涨之际,适当对IP热泼点冷水未尝不可。但这不等于IP就是影视业的“洪水猛兽”,只是资本疯抢导致了IP价值的高估和原创编剧的贬值。由此,原创编剧们发点牢骚可以理解,但若把文学改编贬得一无是处却有失理性。
说实话,以改编知识版权作品来审视IP,成功不乏其例,只是以往我们称为文学改编,不叫IP而已。如中国电影就有鲁迅、老舍、茅盾、巴金等名著改编的电影,如《阿Q正传》《骆驼祥子》《子夜》《家春秋》等。张艺谋的《红高粱》《活着》《菊豆》等都改编自小说。如影片《春蚕》《祝福》《林家铺子》《革命家庭》《烈火中永生》等都出自夏衍的改编。在美国奥斯卡80多年历史中,就有22部最佳影片改编自文学小说,占获奖影片1/4强。从中国古典四大名著到莎士比亚、托尔斯泰、雨果等人的世界名著,都是影视剧改编的热门题材。由此,文学改编对影视的意义绝对不可轻视。
本报记者 俞亮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