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空气中弥漫着令人陶醉的气息,有个小姑娘提着花篮在街头卖花,由于她长得“养眼”,光顾的客人很多,黄昏时手中仅余一朵玫瑰没卖掉,卖花姑娘不愿继续等候,索性做个顺水人情,把花送给了路边的乞丐。
乞丐没想到会有漂亮的女孩给他送花,这无异于天上掉下的“馅饼”,这辈子他还从未用心爱过自己,更不敢奢望从任何人手中得到示爱的信物(虽然这只是一个善意的误解),他得早点“收工”来品味这份喜悦。
回到家里,他找出一个瓶子装上水,把玫瑰插进去养起来,本想好好欣赏欣赏,但左看右看,突然觉得这么漂亮的花怎能插在一个脏瓶子里?他赶紧把花拿出来,将瓶子洗干净后重新插入,这回瓶子干净了,桌子却显得有点凌乱,与瓶中美丽的玫瑰很不般配,他只好再度动手清理桌上的杂物,用抹布擦拭桌面,收拾完后,发现房间也很邋遢,又把整个房间打扫了一遍,把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清除出门,这可是他行乞以来破天荒头一遭。
房间里有了这朵玫瑰的点缀而变得温馨起来,他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兀自陶醉间,猛然在镜子里看到一张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脸,他还不到30岁,怎会显得如此老相?他还有什么资格与鲜嫩的玫瑰朝夕相伴?想到这里,他立刻去洗了几年来唯一一次澡,刮完胡子,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原来我的形象并不差,为何要去当乞丐?”他向自己发问,他的灵魂瞬间觉醒了,心中盛开的玫瑰激励他振作起来,他当下决定第二天不再行乞,而是去找一份正当的职业。由于他不怕脏累,勤奋努力,几年后脱颖而出成了一名老板。
一直就不太喜欢玫瑰,觉得它总是没完没了地附丽于爱情和文学,而且太高傲,与我内心的“野花情结”相去甚远,但这个故事的结局改变了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