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海关了解到,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其实是两个智能化平台,其功能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试点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通关管理模式。这两个中心虽然设在上海,却是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有关风险布控参数由总署统一实施,指令直达业务现场一线,实现统一执法。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中,与“两个中心”建设同步推出的还有“三项制度”改革试点:
■ 归类、审价等可以放行后再做——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管理模式,企业可一次性办理货物申报纳税手续,海关第一步在口岸确定是否查验,排除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可先予放行,海关第二步开展涉税申报要素批量审核,通过稽查等手段监督税收入库。
■ 从“要我缴税”到“我要缴税”——进一步明确企业如实、规范申报责任,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受理企业申报,不再在货物放行前逐票审定,而是对税收风险实施前置风险分析、放行前验估、放行后批量审核、稽查等全过程管理。
■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功能化改造,口岸海关主要实施通关现场监管,属地海关主要实施企业稽查和信用管理,实现协同监管。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