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信息控制权”
按照当初提出第三次“抵消战略”概念的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已下台)的说法,为夺取新一轮大国竞争中的绝对优势,美国应以创新为核心,重点发展能改变未来战局的颠覆性技术武器。为此,美军应重点研发无人操作武器系统、远程隐形空战平台、定向能武器等,它们将成为美军新一代“作战硬件平台”。
CIMSEC的报告认为,这些新技术平台不是实现“抵消战略”的突破口,因为这些“创新型技术产品”不是美军占优势的领域,“从目前的技术发展形势来看,俄罗斯等国正在奋起直追,在某些领域已经接近甚至超过美国”。报告认为,要想在几乎齐头并进的大国实力竞争中建立并保持优势,美国就必须另辟蹊径,找准真正的“抵消切入点”。就目前而言,信息控制权无疑最为合适。
美国国防部曾发布题为《网络空间:“抵消战略”新阵地》的报告,声称在信息封锁和信息控制方面,美国与所有战略对手拉开巨大差距,“尽管一些国家在传统军事技术方面可能与美国不相上下,但对信息流动的控制和影响方面却落后于美国”。该报告称,俄罗斯等“目标国家”缺乏对信息的“隐形控制能力”,“它们对某些敏感信息采取严格的审查和限制,流动性偏低”。
CIMSEC据此认定,美国第三次“抵消战略”的最佳切入点,不是发展单纯的军事硬件技术,而是瞄准“目标国家”的信息控制权,“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将其软化或削弱,从而达到让‘特定信息’依照符合美国利益的方式传播,最终促使对手从内部瓦解”。CIMSEC的报告称,这种“信息抵消战略”应是“长期而持续的过程”,应用的范围应该贯穿外交、军备竞赛、有限冲突或大规模军事行动等所有领域,“美国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即随着对抗的升级逐步弱化‘目标国家’对信息的控制,目的是让信息尤其是影响对手稳定的‘特定信息’流动起来,从内部对对手的竞争力构成威胁”。
软性手段重在“渗透”
CIMSEC的报告称,要实现“信息抵消战略”,大致需要外交推动、战略传播、网络攻击以及秘密行动。
“外交推动”,即美国通过与“目标国家”建立双方、多边或国际协议,弱化对方的信息审查及监管能力。CIMSEC建议美国主导建立一整套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流动标准,提高信息的“完全自由流动度”。“战略传播”,即美国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战略传播系统,“利用恰当方式对‘美国式英雄’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在潜移默化中让外国民众接受‘美式价值观’”。报告强调,“美国应最大限度将国际互联网利用起来,借助社交媒体、即时通信等互联网工具向受众大量传递战略性信息,让他们在不经意间站在美国一边”。
CIMSEC报告建议,美国要对“目标国家”实施“信息抵消战略”,甚至不惜动用“网络攻击”和“秘密行动”两种极端手段。顾名思义,“网络攻击”就是通过暴力或技术手段击穿防御者的“防火墙”,进入“目标国家”的互联网传递信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颠覆手段,因为这些信息将从根本上影响受众的行为”。所谓“秘密行动”,就是借助网络或传统手段对信息控制严密的国家实施“突破”,“届时美国可以利用网络攻击武器秘密潜入对方密闭的信息系统,也可派遣特工人员进入现场,以人力方式采集传播信息情报”。
报告称,“信息抵消战略”是一种软性手段,核心在于渗透,美国需要调动一切资源对受众形成影响。CIMSEC建议美国政府利用“文化软实力”,“将特定信息巧妙地植入丰富的娱乐产品中,吸引别国受众对美国产生好感,并且接受美国的立场和观点”。但报告也提醒,“信息抵消战略”是长期而复杂的工程,美国必须举全国之力,得到各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奏效,但从现状来看,美国恐怕难以办到。 周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