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涨至千元
任小姐说,前几天她得知停车费又要涨价的消息后,向物业公司讨说法,对方用一张“告知函”作了解释。告知函称:“为了维持车库品质,保持车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物业公司受房产公司委托,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对徐汇苑地下车库车位租赁费用执行新的收费标准,1号、2号地下车库车位统一调整为1000元/月。”落款为“上海航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徐汇苑小区物业管理处”。
任小姐说,涨价前物业、业委会根本没有和业主协商沟通过,绝大部分业主都不认同这次涨价,但由于“僧多粥少”和“逾期视作放弃”,不少业主只得在限期(6月30日)前办理了签约手续。
产权确属开发商
任小姐认为,地下车库是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涨价理应征得业主同意。“购房之初,我本想买下这个车位,但开发商说这是民防设施,产权是国家的,不能买卖。”记者了解到,任小姐租赁的车位位于2号地下车库,在小区中央花园之下,属于民防工程,徐汇苑开发商上海航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把这个地下空间投资建造成了地下停车库。
那么徐汇苑1号、2号地下车库产权到底归属于哪方?记者就此联系了上海民防办公室法规处。法规处工作人员李先生解释,根据上海民防条例中“谁投资、谁受益,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开发商的确是民防工程的受益者和产权者。“民防工程在产权问题上没有特殊性。”李先生说,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民防工程投资者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民防工程所有权。
眼瞅着一涨再涨?
6月23日下午,记者致电上海航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车管中心。工作人员杨先生表示,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不同,地面停车位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地下车库属于民防工程,产权属于小区开发商上海航新房地产有限公司。“而且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政府已经不再对小区停车费定价了。”这名工作人员口中所称的“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即是去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就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
记者问“1年多内涨价2次是否过于‘频繁’和‘任性’”,杨先生直言,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有权自由定价。“你嫌贵,就不要租,小区还有100多名业主没车位呢。以后还可能考虑通过摇号出租车位。”
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全体业主,停车费上涨不用经过业委会表决生效,这正是任小姐投诉的涨价问题症结所在。“难道我们只能任由开发商坐地起价吗?”任小姐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担忧。
价格指导有必要
据今年初相关媒体报道,上海物价部门已观察到这一现象,正在对全市小区停车费涨价情况摸底,与住建部研究制定相应的议价规则,指导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定价,双方对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
上海消保委法务部主任汪鸫表示,小区停车费虽然价格放开,但如果完全作为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来操作,可能并不合适。他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政府加强对小区停车位的价格指导十分有必要,小区停车位和社会化停车场的性质有所不同,是稀缺资源,市场化后既要体现业主自治,也需要政府监管。
本报记者 夏韵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