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到来之际,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探索校园霸凌及未成年人犯罪背后不为人知的一面。检察官们发现,家庭因素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学校、亲朋、社会,也都是影响未成年人的主要因素。“我们不能一味去指责孩子,也该想想自己是否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校园霸凌等诸多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每每刺激公众的神经,引发社会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舆论也渐趋严厉,很多人认为必须严惩不贷。此前,媒体还讨论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对于未成年人的恶劣犯罪行为,当然不能纵容放任,必须依法惩处,但同时,也要深入探究背后的原因。毕竟,惩罚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如何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以及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比如,从2012年以来,通州区检察院坚持实施社会调查制度,了解未成年涉案人的成长氛围、家庭情况、教育环境,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同时拟定相应的帮教矫正计划;从2013年开始,推出跟踪帮教制度,帮助孩子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可以说,这些努力,既惩治了犯罪,又在法理与人情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每一个涉案的未成年人都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混世魔王”,他们的身后都有着深长的社会背景,家庭关爱的缺失、成人社会的教唆乃至学校教育的失职等等,都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比如,通过分析2013年至2015年通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8份社会调查报告,检察官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属于留守、单亲、离异的近80%。这样的数据,不能表面化地看待,而是要找到进一步的原因,如父母不在身边、忙于工作而疏于关心和教育。也有检察官发现,接触过的失足少年身上,大多有一个共同点:家庭和学校教育要么对他们放任不管,要么管教严苛,孩子的“三观”不正,人际交往概念不端正,所想不成熟,所为不知对错。
说到底,拯救我们的孩子,不使其在犯罪的边缘滑落,关键是全社会都要付出努力。父母要尽到责任,亲朋要多些关爱,学校要负起教育职责。到了司法机关,也应该在简单的“快意恩仇”之外,多花一些时间、多做一些努力,尽最大可能挽回那些失足少年的人生。
根据最高检今年2月底披露数据,2016年1月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相当于批捕人数的三成,起诉40034人,不起诉4774人。不批捕,不起诉,并不意味着纵容,而是旨在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必须明白,宽容不是纵容,关爱不是不管,唯有宽严相济、给出路,才是对未来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