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随笔/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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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2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权威声音
以司法公开回应公众关切
徐隽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法庭采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庭审实况,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又一案例。

  两个多月前,于欢案进入公众视野,缺乏事实支撑的舆论轰鸣,只能让原本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变得模糊起来,让真真假假的说法乃至猜测满天飞。随着二审法庭调查的深入,于欢案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有些细节第一次为公众知悉,此前各种缺乏凭据的猜测得以平息,人们的情绪也趋向客观、理性。

  事实上,对于欢案二审的全程微博直播,是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司法公开的延续。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康菲溢油案……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

  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而且传递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面对汹涌舆情,司法机关既不能充耳不闻、漠不关心,也不能为其左右、人云亦云。这就要求,审判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让法庭而不是舆论场,成为裁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机关尤其是手握法槌的法官来说,是一项崇高的要求。其中不仅有法律和程序的要求,也有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而社会公众也不妨多一点法治的“过程意识”,通过包括本案在内的司法“公开课”,培养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进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徐隽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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