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手机安全状况报告》显示,骚扰电话拦截量大幅上升,而垃圾短信拦截数量则持续下降。“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该中心收到的举报涉嫌骚扰电话月均量约1.6万件次。近日,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曾在房地产电销公司工作的内部人员,揭秘“谁在打、怎么打、打给谁”这一骚扰电话生产链条。
从拦截量上看,各类骚扰电话较去年第一季度上升了两倍之多。曾几何时,垃圾短信的肆虐令人抓狂,如今垃圾短信的淡出,并不是发送者“良心发现”了,而是骚扰者“得寸进尺”,感到简单粗暴的方式骚扰可能更有机会。
骚扰电话作为一大公害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围绕着骚扰电话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涉及的骚扰电话的产业规模超过百亿元。虽然名为骚扰电话,但现有法律对此并没有准确定义,法律的缺位,不仅使监督难度大大增加,而且使惩戒力度显著轻微。针对骚扰电话,现有防御手段一方面是下载手机安全软件进行防护,另一方面则是拨打“12321”投诉举报。问题是,手机安全软件不可能“包打天下”,投诉举报不仅“挂一漏万”,即使举报成功,相关部门也只能对骚扰电话进行封号处理,而骚扰者可以轻易“另起炉灶”。
骚扰分两种:精准骚扰与漫天撒网。所谓精准骚扰,就是骚扰者掌握了一定的用户信息,因此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骚扰。对于此类骚扰,当以打击泄露贩卖个人信息者为主——若非有人恶意泄露个人信息,骚扰者何至于如此“精准”?2015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明确规定,2016年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则进一步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打击此类行为,显然不存在法律障碍。相比之下,“漫天撒网”式骚扰电话似乎要麻烦得多——骚扰者并不掌握用户信息,也没有明确目标,只是在大面积随机骚扰中寻觅商机。这样的骚扰手段看似效率低下,但只要锁定一个目标客户就可以获利颇丰,于是,不少电话营销公司乐此不疲。
电话营销与骚扰电话的主要区别在于,营销以既定目标客户为对象,骚扰则是在漫天撒网中寻觅目标客户。同样的电话内容,对目标客户而言是信息,但对普通人来说则是骚扰。由于缺少准确定义,不少电话营销公司以营销之名行骚扰之实,令普通人群不胜其烦。扭转这样的局面,首先就应该为电话营销定个规矩——只有在满足一定的营销效率,且遵守相应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才可以被定义为电话营销,反之则认定为电话骚扰进行处罚。铲除骚扰电话不妨先从定义电话营销开始,由此不仅需要司法部门建制立规,还离不开通信运营商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