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仅开设犬伤特色门急诊的某二甲医院今年第二季度累计治疗犬伤患者已达6620人次,而一季度仅为4756人次,二季度比一季度(即环比)上升多达39.2%。不仅如此,去年二季度犬伤5928人次,即使按同比计算也上升了11.7%。刚过去的酷暑时节,该院日均接待新咬伤患者超过100人,加上复诊,日均犬伤门诊量达400例以上。不少市民轻信狂犬疫苗的作用,以为即使意外遭受犬伤,只要事后注射狂犬病疫苗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近期刚发生了32岁女性被狗咬伤后连续注射四针疫苗仍因狂犬病发作不幸死亡的悲剧。
之所以犬伤案件的持续发生,姑且排除盛夏季节犬类情绪烦躁易怒及市民普遍穿着较为暴露、易遭受犬伤等季节性因素,原因恐怕也是非常复杂的。首先是有关处罚力度较弱。目前,上海虽有2011年5月起实施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但如违反该条例22条携带犬类外出时应遵守行为规范及23条禁止携带犬类前往的公共场所等规定的处罚一般都不超过200元,这一处罚金额与目前动辄数千上万元甚至数万元一条的宠物狗的售价及大都价格不菲的宠物用品价格相比显然不成比例。其次是养犬人的遛狗习惯有欠文明,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薄弱。很多宠物狗饲养主在遛狗时从无牵狗绳的习惯,少数饲养主甚至长期直接放狗出去,任其自己溜玩。这种做法已造成多起犬类伤人事件。此外,部分养犬者总是认为自己的狗体型小或者性格温顺,不可能抓咬他人,但事实证明,这些狗在发怒时连主人都会抓咬而遑论他人了。再次是部分市民习惯逗弄狗猫,自我防护意识不足。尤其是女性、儿童素来喜欢通过逗弄狗猫愉悦自己,且不论这些猫狗是家养还是流浪,这种看似亲善友好的举动往往容易惹怒犬类进而遭其抓咬受伤。最后,部分城乡接合部及郊区街面上长期存在大量流浪狗猫,甚至出现金毛、拉布拉多一类的大型流浪犬只,逐渐成为安全隐患。
为了减少犬伤事件,至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第一是提高处罚力度。如建议将上述条例规定的处罚金额提高至500元或更高,具体上调幅度可另做调整。第二是建立宠物终生追溯机制。考虑到大部分流浪犬类原是遭养犬人弃养的宠物狗,可以为所有等级备案的宠物犬只确定终生不可消除的编码,一旦有关部门抓获该条犬只时,可根据该编码对遗弃它的养犬人进行追加处罚。第三是适当增加处罚的形式。如对于经教育扔拒不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并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严重损害的养犬人,可适当与其征信记录挂钩。第四是在对养犬人进行宣传教育时,创新性地引入司法赔偿案例教育。即除了既有的宣传教育方式外,还可使用具体司法赔偿案例,尤其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严重损害而判令高额赔偿的具体案例进行教育,以切实起到对养犬人的警示作用。第五是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及普通市民的自我防护教育。建议市民尽量不要去招惹、逗弄无人看管、未被牵好狗绳的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