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山东法官异地执行被遭围殴”的新闻,我不禁想起两年前,也碰到过类似事件。
那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老肖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员工,2002年他被公司指派到下属单位的工程部参与施工项目,一干就是六年。时隔近十年,老肖突然觉得公司当年用来计算自己工资的标准搞错了,应该按照外地出差标准而非外地施工补助标准。于是,他向公司要求补足工资和支付相应赔偿金。双方协商无果,闹上劳动仲裁,最后老肖对仲裁裁决不服,又起诉到了法院。
2014年4月的一天,案子第一次开庭,意外发生了。庭审中,情绪激动的老肖突然站起身,指着对方公司代理人破口大骂:“胡说!证据明显被你们藏起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是睁眼说瞎话!”审判席上的张法官连忙制止,老肖却仍然骂骂咧咧,眼看被告代理人就要被激怒,张法官立即要求法警维持法庭秩序,老肖这才“平静”下来,对自己失控的情绪表示歉意。
几次开庭后,案件的事实已完全查明,公司适用的外地施工补助标准更具合理性,且老肖诉请的未足额发放差额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老肖的全部诉讼请求。
老肖要求我们将判决书寄给他,当我准备将判决书寄出时,老肖又打来电话:“我还是亲自过来领吧,已经在法院了。”
我略略觉得意外,但也没多想,拿着判决书走下楼去。
远远的,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站在大厅,我走近一看,果然是老肖。我把判决书交给他,又将《判决书送达回证》递给他,让他在上面签字。老肖闷闷地翻阅着判决书,猛然间嚷了起来:“法官的判决是错误的,你们这是枉法裁判!我不会签字的!”
老肖的情绪近乎发狂,我向他耐心解释:“这个判决是法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你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不要激动,请先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老肖一时语塞,脸不断地涨红,只听“啪”的一声,我的右脸突然被狠狠地击了一下,火辣辣地疼,耳朵“嗡嗡”直叫。老肖竟然挥手打了我一巴掌!
有法警过来迅速控制老肖,有同事过来把我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我的右侧面部、耳部软组织挫伤、外伤性耳鸣,疑似感音性耳聋、听骨骨折、轻微脑震荡。
我回到单位后,老肖已经被处以15天司法拘留。不久,老肖在拘留所里悔恨万分地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悔过书》上的笔迹歪歪扭扭:“就打人而言,全是我的过错,主要是我平时修养不够……”
我理解老肖的愤怒,但他的愤怒“越了界”。作为当事人,可以对司法不理解,但不能不尊重法官和书记员。如果一不满意就威胁、指责甚至殴打司法工作人员,那么最后破坏的是法律的尊严。失去了法律,谁来维护每个人的权益?希望老肖吸取这个教训,理解和尊重法官是对一个法治社会的最好尊重。
十日谈
法官心语
面对态度蛮横的被执行人,脏乱的执行环境,如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