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委派辖区检察院参与工作站服务事务,采取固定场所和流动场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涉及犯罪风险防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一类问题,通过举办研讨会、企业家沙龙等形式,组织司法部门、法学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和交流,为非公有制企业寻求法律咨询、预防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并及时总结推广形成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