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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协调后,中介答应按合同条款与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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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6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租客将厨房改成了卫生间
本报协调后,中介答应按合同条款与房东协商
陆常青 王新华
  晚报编辑:

  2014年,我将自己的一套闲置空房租借给了上海泽国房产经济事务所,双方签订了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每月房租2200元,合同期为五年。可是,中介公司随后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后,又在屋内“大兴土木”,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留有安全隐患。我先后多次与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要求他们恢复原状,可是至今依然无果。请求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调解。

  读者 王先生

  【本报调解】

  经调查,读者王先生于2014年3月将自己位于长宁区天山五村的一套闲置空房租借给了上海泽国房产经济事务所,一位姓范的工作人员和他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也就是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子转租给他人。

  随后,中介将此房转租给一位饮食店的老板。可是一年以后,王先生却发现房子内被租客大肆改动。除了将原先的厨房改造成卫生间,原先的灶台和台桌也不见了踪影。

  对此,王先生很气愤:“改造后的卫生间高低不平,此处房子属于老房子,本身就不牢固,如此大改既有安全隐患,也惹来邻居的不满。”事后,王先生与中介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恢复原状,可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记者联系了上海泽国房产经济事务所,与王先生签订合同的范先生解释道:“这套老房子原先并没有卫生间,所以我们为了方便才对厨房进行了改造。当时按照合同规定,租客是可以进行改造的。我们在改造之前也通知过房东了,并与邻居进行了协商的,可是事后房东却提出让我们恢复原状,这让我们及租客有些为难。”

  在记者的协调下,中介公司最终答应尽快排除改造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并表示会按照合同的规定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对此,房东王先生表示同意。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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