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一到,万物复苏,便到了外出旅游的旺季,旅游人潮的“井喷”在意料之中,不过,一些不文明行为随之“涌现”恐怕也在所难免。
之前,有游客在马尔代夫海里捞珊瑚,在埃及浮雕刻上“到此一游”的旧闻就不说了,最近媒体上一股脑报道了以下旅游不文明现象:居庸关的“花海列车”屡屡被闯入铁轨的游客逼停,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孔雀惨遭游客“拔毛”,冰岛斯奈山半岛上疑有中国游客用石头摆出“中国”字样引来当地民众不满……至于景区竹子上刻名字、爬上景区雕塑合影、随意喂食动物等例牌现象,更是数不胜数了。
不光是在旅游中,各种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可以说比比皆是:地铁占座互殴、飞机上骂架、公共场所抽烟、开车加塞、电影院里接打电话……遇到这样的事情,恐怕任谁都没办法心如止水。于是,有网友义愤填膺地谴责不守规矩的游客“缺德”,也有论者指责肆意妄为的游客“素质低下”。
我倒觉得,公共场合的这一类不文明行为,有时候还真不能完全归因于个人道德问题。在文物名胜上乱刻字的孩子,可能平时也是听话的乖乖仔,也会扶老奶奶过马路、当志愿者做义工;在海外景区内大声喧哗的中国大妈,或许也曾在赈灾时踊跃捐款,资助贫困失学儿童;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的人,平时也可能温文尔雅、整洁干净。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有时候可能并不是因为人品低劣,毫无道德观念,只是因为没有养成在公共空间应有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规则。
我们常说自己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但是,不管是古代士大夫的“内圣外王”,还是民间朴素追求“积德行善”,往往更看重个人层面的“私德”修养,比如“仁义礼智信”之类的个人修养,却对“公德”强调不够,缺乏一种公共空间的文明训诫。以前读书人追求“修齐治平”,“修身”排在首位,首先强调的也是个人私德的修养,而不是公共空间的行为准则。虽然我们向来强调集体主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缺乏公共精神,道德君子向来不缺,但是国民公共素养却有待提高。
我搜索了一下,对不文明行为的定义是“指人们由于公共道德缺失而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可见很多不文明行为,于“私德”无碍,只是于“公德”有缺。梁启超先生在《新民说》里面就分析过,公德和私德是道德的两个方面,“独善其身”那是私德,“相善其群”才是公德,“私德”求的是个人品性的提升完善,“公德”求的是个人与社群关系的融洽和谐,所以他说“公德私德需要互补”。到今天,这话仍然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