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自1995年在我国管辖海域全面实施,是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的一项重要制度。此前的休渔作业类型各海区尚不统一,休渔起止时间在不同海域甚至同一海域的不同区域相差很大,在不同的作业方式之间也不尽相同,导致休渔期间执法困难,渔业资源保护的效果受到影响。
对此,今年初农业部对这项制度进行了第14次调整。新休渔制度统一和扩大了休渔类型,首次将南海的单层刺网纳入休渔范围,即在我国北纬12度以北的四大海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要休渔;首次要求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同时,休渔时间延长。总体上各海区休渔结束时间保持相对稳定,休渔开始时间向前移半个月到1个月,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一个月;各类作业方式休渔时间均有所延长,最少休渔三个月。
伏季休渔期间,农业部和中国海警局将严厉打击违规出海作业,套牌和涂改船名号,集团性违规、暴力抗法、安装妨碍执法设施、跨海区违规作业、使用违禁网具、渔业辅助船出海作业等行为,同时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加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涉渔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