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伯和老伴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因工作原因,一直在国外生活,平时马老伯夫妇的生活主要由二儿子和小女儿照顾,他们住的房子是拆迁分的公房,在2000年的时候,由老两口出钱,把这套公房买成了产权房,产权证上只写了马老伯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看到其他亲戚家里有老人过世后,子女因为遗产的事吵得不可开交,老俩口决定在生前就立个遗嘱,省得百年后三个孩子争遗产。马老伯和老伴都是知识分子,打算自己写个遗嘱。由于当时大儿子收入高,人又在外国,家里条件也好于二儿子和小女儿,因此遗嘱的内容为,两人百年后,房屋由二儿子和小女儿继承,一人一半,存款归大儿子继承。夫妻俩各写了一份同样的遗嘱,两人在两张遗嘱上都签了名字,把两张遗嘱分别给了二儿子和小女儿。 可是在老伴过世后不久,大儿子就和妻子离了婚,一个人回到了上海。在知道了遗嘱的事后,大儿子就开始和马老伯吵架,抱怨他不该那么早立遗嘱,还说自己在国外的时候,把钱都寄到了家里,现在没想到只有一点点存款归自己,大头都被两个小的拿了,还威胁马老伯说,如果不把遗嘱拿回来,就和马老伯断绝关系。马老伯看到大儿子这样,就想着是把原来写好的遗嘱作废,但二儿子和小女儿都不同意,这下马老伯也没了主意,只好前来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咨询孙洪林律师,看从法律上来说怎么办才好。
孙洪林律师对他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供了相应的意见。最后,孙洪林律师表示,若以后马老伯有需要,将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