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两会,“两高”报告专场都会循例登场。昨日上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两高”报告除了均大篇幅着墨司法改革,还对过去一年公众熟悉的重特大案件几乎一网打尽,这也令报告颇具“故事性”。
说到冤案纠错,回溯陈满案、杨明案;说到贪污受贿案,谈起了周永康等“老虎”窝案;说到安全生产类案件,讲起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滑坡事故;说到环境污染案件,讲述新环保法试行后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说到保障媒体新闻监督权,提起世奢会诉媒体案……
“两高”报告里的这些案例,可以说,每起都曾是嵌入中国社会行进脉络的热点新闻事件,里面涉及很多“特别”的人和事,也涵盖了现实生活的很多方面,它们最终被纳入法律制式,成为法律事件,无疑说明了法治社会的某种运转逻辑。其裁决结果最终能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也很能体现法治的成色。
前些年,“两高”报告总习惯于“晒数字”,用数字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在那些数据和术语之外,引用大量典型案例,还是这两年才出现的新景象。这无疑令“两高”报告更具贴近性,也令法治等词眼更鲜活。司法运作终究要落脚于个案性司法践行,那些个案置于法治应对框架下,跟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司法业务范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到头来,也能成为涉事法院、检察院每个环节工作好坏的现实指证。
本质上,那些案例铺展开来,就是一个个中国法治故事。比起那些粗略的“大数据”,它也更能激起舆论共鸣或公众代入感:像陈满、钱仁凤、杨明等跟冤假错案捆绑的名字,其背后充满辛酸的冤屈经历,就会让无数人心生悲悯,他们的个人遭际、个体悲剧,既投射了司法不公的印记,也会成为司法裨补缺漏、直面问题的现实刻度,他们的命运翻转,连着司法纠错的动力机制;而令计划、周永康、苏荣等名字,则是另一种标记,这些墨吏腐蠹落马同样留有强烈的法治印记,从政党组织程序到法律措施,他们任性的权力最终被收束在法治的笼子里。这些“故事”都表明,法治是维护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最强有力的屏障。
而在司法改革往纵深处推进的语境中,司法实践也在朝着公开公正的方向掘进。都说“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果把司法机关的作为也看作“案子”,作报告相当于到了结案陈词时刻,那多用案例或“讲故事”,其实也是将司法进步轨迹以让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它让人们能更有“触感”地感受、触碰法治跃动的脉搏,并对司法进步怀有更好的憧憬与更高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