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与狼共舞》,想必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那部曾在1990年一举拿下七座奥斯卡奖的经典电影。而至于小说,兴许很多人都会认为那只不过是在电影成名之后,而跟风出版的同名电影小说罢了。但事实上,顺序却是相反的:是小说拯救了电影,成就了一部奥斯卡经典之作。最近,《与狼共舞》的中文版小说出版。
作者迈克尔·布莱克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在当时将《与狼共舞》这个故事写成小说,纯粹是万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它本该以电影剧本的形式卖给某个制片商,并即刻投入拍摄。然而,这部被贴上“西部片”标签的作品却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困窘。
就在迈克尔决定放弃之时,他的朋友给了他一个建议:不如先将作品改编成小说出版,赢得一定的市场注目,为拍成电影增加机会。孤注一掷的迈克尔采纳了好友的意见,他用了九个月的时间写成了小说出版,结果真的引起了销售热潮,并顺利带动了电影的拍摄。
终于,电影《与狼共舞》于1990年一举拿下了包括最佳影片奖在内的七座奥斯卡小金人。而曾经给予迈克尔建议的那位好友也因此被世人熟知,他就是《与狼共舞》的导演,同时亦是邓巴中尉的扮演者——凯文·科斯特纳。
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部小说所创造的一次奇迹。
如果说电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西部电影”,那么小说文本,则更具有与电影不同的价值,这是关乎“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互动”的英雄主义式的小说,是城市里的人可以藏在案头、用以亲近大自然的一本梦想之书。
《与狼共舞》适合《瓦尔登湖》的爱好者,它很迅速地进入了一个《鲁滨孙漂流记》的情境,而从头至尾,它都跳动着一颗杰克·伦敦般坚强的心。它的结尾,是一个崇高的悲喜剧,“与狼共舞”虽然经由印第安人而获救,作为“个体”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草原上。但显然,就像作者本人所描述的那样:“他们的时代正在消化,并将迅速地一去不返。”
“这是一个颇能勾起人伤感情绪的故事。这并非是故事的基调过于悲壮,恰恰相反的是,它太过美好,那充满灵性如仙境一般的自然世界令人向往。神秘的、充满灵性的原始森林,宁静忽然被打破,就在一瞬间,被现代工业摧枯拉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与狼共舞》虽然写作于二十多年前,但是它可能更适合生长在当代中国,适合在环保意识初萌生、爱好大自然的人越来越多的当下。” 迈克尔说。
对于作者迈克尔·布莱克来说,创作《与狼共舞》除了表达对自然的敬畏之外,更多的还在于一份厚重的历史职责。正如他告诉记者,“我阅读的美洲土著人的历史,通常这些历史研究是令人悲伤的,内容无外乎种族灭绝、我们祖先以扩张之名犯下的文化灭绝罪,以及如今由我们组成的‘未来的几代人’。伟大的马背上的文明及其民族就这样被践踏,一念及此行造成的损失,我就感到无比悲痛。这个粗犷的民族拥有的是完美的生活:与天空、大地、平原融为一体;社群尊重并爱护其中的成员,家庭关系紧密。而这些,大部分都已遭破坏,不仅如此,所剩无几的零星碎片也被圈在了荒凉的保留地内,与世隔绝。”
对于布莱克来说,书写这样的故事,还意味着是一种赎罪,同时也是作者呼吁社会正视这段美国历史的一种鲜明态度。兴许,对于迈克尔来说,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它们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畅销或是得奖,而是在于可以打动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