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之不守信用或待客欠诚者终究要被消费者抛弃;吴方言对此有形象的说法,苏州话曰“做坍牌子”,无锡话更为简捷而生动,称作“砍招牌”。
招牌坍塌,都出于自砍。创牌很难,砍则甚易;“创业难,守成更难”在这里也不失其旨义。
正当感叹好些商人不顾诚信损人利己的事层出不穷的时候,忽闻邻区有个水产摊以信守货品质量而为顾客推重,但不每天设摊,如果碰到质次的商品,她就不进货,宁可停售一天甚至数日;因而在出摊的日子,老主顾带着新顾客纷至沓来,有时竟须排着队买。所售河虾不论大小如何分档,都是鲜活的,这还不算稀罕,梭子蟹也都是在桶里游动着,那就令人注目,足以引起购买欲。黄鱼、带鱼之类自然不可能是活货,却也以不新鲜即不经销为信条。或有过路者问她:“新鲜不新鲜?”便答:“你别买了,我的东西都是卖给相熟的、信任我的顾客的。”这话诚然缺乏礼貌,但也有人理解摊主因自信而发此情急之语。据说价格也公道,并不以奇货可居便漫天要价,昂其值无异于驱走顾客。如此这般,可谓做出牌子,无论竖牌与否。
这样经营一个小摊,倘说致富者当然还谈不上;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必能继续取信于人,从而获得发展,再扩展成为较大的企业亦未始无望。
我举这个事例,话就说到此处为止。无意于替人做广告,诚信经营的本身就是最好的广告,无须我赘言其他,因此请恕我不指其址。要说的还有一句:提醒那些唯利是图不惜做坍牌子者向这样的小摊学做生意,不要砍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