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在普陀区经营超市的沈某因店中香烟缺货,就拨打了供货商的手机。谁知在拨号过程中,沈某一时粗心,将末四位1047误拨为0147,于是这通电话错打给了家住湖北孝感的无业人员林某。
两人对话间,林某意识到沈某错把自己当成了香烟供货商,贪念顿起,将错就错地向沈某表示,沈某之前支付货款不足,需要再汇一笔货款,并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号报给沈某。沈某不疑有诈,很快将2万余元汇到了林某的账户。尝到了甜头的林某并未就此罢手,他又向沈某表示,钱还不够,还需要再汇24000元,之后又表示,仓库里还有些香烟存货,价值33000元,可以打折以30000元的价格卖给沈某。于是,沈某又往林某提供的账户里陆续汇了5万余元。
然而,在付完货款后,沈某左等右等却连香烟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情急之下,沈某找到供应商,对方却表示根本没接到过沈某的电话,沈某慌忙翻阅以往的通话记录才发现之前的电话拨错号,这才惊觉自己被骗,立即报警。
无独有偶,在宝山检察院起诉的另一起诈骗案件中,案犯王某也是利用了“乌龙电话”从他人处骗取钱财,并潜逃5年。2006年8月,王某给朋友打电话拨错号,谁知竟被接电话的张女士误认为是她在日本读书的儿子,王某便借机称自己缺钱用,要张女士汇款至他的账户。之后,王某携带从张女士处骗取的2万元逃至江苏淮安。2011年5月,王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获判,其中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