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又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纠正银行业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
■组织现场查访 银监会将组成12个督察组,分赴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深入各级银行网点查找问题,促进整改。
■规范收费公开方式 凡是有官方网站的银行,要统一由法人机构在官网上公示;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建立投诉举报回应机制 各家银行和各地银监局都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对广大消费者的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银监会已确定的投诉举报电话是:010-66278617(工作时间)。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行为,将重点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问题,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利率上浮和成本转嫁问题。对于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将重点查处六个方面———
一是没有公示而收费的;二是超出公示范围,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三是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四是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五是分支机构自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六是银行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收费项目不符合规定、价格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
银监会要求,对于3月1日以后出现的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问题,对于4月1日以后出现的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各级监管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执法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