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完善程序”的总体改革精神,企业类申报的科技成果应更多由市场来“评奖”,而不是经国家科技奖励来评价。因此,与2011年相比,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数量减少25%。相应的上海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也较往年减少,共36项,占全国21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17%。另外,上海获国家自然科学奖7项,占全国4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的17%;获国家技术发明奖7项,占全国7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的9%。
高校获奖科技成果占本市获奖比例为49%,企业占31%,研究院所占20%。